河南师范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历经百年积淀,已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师范大学。自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4年学校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5年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2个、河南省特色骨干A类学科4个、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25个,化学、地球与环境科学、物理学等3个学科持续进入本领域自然指数内地高校百强学科榜单。
二、项目简介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规定而设立的一种学位申请方式。允许满足申请条件的在职人员在不脱产的情况下,通过参加课程学习、课程考试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申请硕士学位。
三、招生专业目录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完成学业所需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三年及以上)、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报名流程
01预报名
申请人登录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www.htu.edu.cn/jxjy/),点击“同等学力申硕学习平台”进行预报名。
预报名需提交如下信息及材料:
1. 个人信息及报名专业(按报名系统中要求填写)
2.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 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信网认证
4. 最高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
5. 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按报名系统中要求提供)
6. 《河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注意:申请人的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务必填写完整、正确,以免影响后续通知。
02材料审核
学校对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择优接收申请。未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或不符合条件的预报名申请,将不予接收。
03信息注册
完成预报名并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教育部“全国同等学力申请 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完成注册与学位申请工作。
04现场确认
完成教育部“信息平台”注册的申请人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需完成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图像采集等工作,具体要求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5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申请人的条件和资料,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正式注册,注册名单在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本次申请无效。
六、培养管理
培养过程分为课程学习阶段、全国统考和硕士学位申请阶段。
01课程学习阶段
1.学校按照申请专业培养方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程教学。正式注册的申请人,在缴纳课程学习阶段费用后方可参加学习。
2.申请人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核),可获得“河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课程结业证书”。
3.课程学习阶段时间最长期限为2年,未通过该阶段考试(核)的申请人,不再接受硕士学位申请,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02全国统考
1.每年3月申请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申请参加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确定当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
2.申请人须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当次报名无效。
3.申请人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申请人自注册之日起,需在4年内通过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4年内未通过者,学校不再接受学位申请,注销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的申请信息,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03硕士学位申请阶段
1.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核)和全国统考后,在导师指导下,在规定学习时限内完成论文开题、撰写、评阅、答辩等环节。学位论文开题审议通过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间间隔不得少于9个月。
2.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撰写、评阅、答辩等参照《河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4.申请人须在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资格审核后2年内完成学位论文阶段所有流程,未能按时完成者,终止学位申请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费用及收缴方式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学费8000元/人。
第二阶段(硕士学位申请阶段):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核)和全国统考后,进入学位论文指导前,缴纳学费8000元/人;学位论文评阅前,缴纳学费8000元/人。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学习、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学业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学业的,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学费统一交至学校财务账户,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费用。
八、学习年限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习年限自完成注册之日开始计算,同力申硕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其中专业知识水平认定(课程学习和全国统考)最长年限为4年;硕士学位水平认定最长年限为2年。
九、注意事项
1.申请人学习期间不注册我校研究生学籍,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仅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及任何 形式的学历证明材料。
2.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 申请人因来校学习,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4. 课程学习费用不包括教材、学习资料费及全国统考报考费等。学位论文首次送审费用由学校承担,二次送审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 我校不举办任何收费性质的全国统考辅导(培训),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学科课程和论文的有偿辅导(培训)。
6. 如果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文件为准。
7. 本简章解释权归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所有。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
继续教育学院(同力工作项目办)招生咨询服务电话:0373-3328126;0373-3326626
监督电话:0373-332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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