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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项目招生预告简章
作者: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5-07-01 来源: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河南师范大学

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项目

招生预告简章

🔳项目简介

一、学校概况

河南师范大学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历经百年积淀,已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师范大学。自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4年学校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5年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2个、河南省特色骨干A类学科4个、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25个,化学、地球与环境科学、物理学等3个学科持续进入本领域自然指数内地高校百强学科榜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河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河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项目简介

自建立学位制度以来,国家始终将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作为国家的重要战略任务。通过大力支持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对符合条件且达到规定学术水平者授予相应学位,已为国家培养造就了大批高素质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为深入实施教育强国战略,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相关政策,设立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项目,为具备相应学术水平的在职人员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项目旨在为在职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学术提升平台,助力个人职业发展,服务国家人才战略需求。

🔳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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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5年实际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最终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统考科目)考试大纲最终以当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通知为准(见附件4)。

🔳 报名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完成学业所需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三年及以上)、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同力申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先进行网上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

(二)网上报名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力人员”)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快速入口→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进行注册,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

如实填写自己相关信息(请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按照平台要求上传2寸单一蓝色背景的清晰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须露双耳,不能翻拍或扫描其他照片,上衣颜色不能太浅等)。

★ 请认真填写各项申请信息,逐项核对填写内容,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三)现场确认

1.同力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完成信息录入、图像采集、资格审核等工作,并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用于同力申硕资格审查:

(1)本人蓝底2寸证件照片(3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所获得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3份,国外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原件及复印件3份(获取流程见附件6)。

(4)《河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7)一式4份;

以上原件用于现场审核,复印件留存,不可或缺。

3.特别说明

(1)现场确认环节需采集本人图像信息,为确保信息准确性,请务必亲自到场办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代办。

(2)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已在其他高校入册现需转入我校的同力人员,须经该学校清退后,方可用原账号向我校申请,并到我校完成现场确认。

(四)资格审查

根据同力申硕有关规定,学校对同力人员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将在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布(网址:www.htu.edu.cn/jxjy/),同力人员可登录查询。

同力人员须确保网上报名阶段提交的相关材料(含照片)等符合规定要求,如因材料不符合规定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五)报到注册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同力人员,按学校规定办理报到手续,缴纳学费后予以注册,并正式成为学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以下简称“同力学员”)。逾期未缴纳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 培养流程、内容及学习年限

一、培养流程

(见附件8)

二、培养内容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培养过程严格遵循国家教育标准。学校依据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同等学力学员开展系统化的课程教学、学习指导和考核评价,其培养标准参照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标准执行。培养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确保培养质量的同时兼顾在职人员的学习特点。

(一)课程水平认定

1.同力学员自完成注册之日起即可进入学校指定平台开始课程学习。在2年内通过全部课程考核,且课程考核认定合格。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硕士学位。

2.课程考核认定合格者,由学校出具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二)全国统一考试水平认定

1.国家规定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由国家考试部门组织,每年只有1次考试机会,统考报名一般在3月,考试时间通常在5月,考试费由国家考试部门收取。具体要求参照当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通知。

2.同力学员自完成注册之日起,须在4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硕士学位。

(三)硕士学位水平认定

1.同力学员通过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即课程水平认定和全国统一考试水平认定)后,可进入硕士学位水平认定阶段。

2.同力学员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及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学位论文开题审议通过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间间隔不得少于9个月。

3.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撰写、评阅、答辩等参照《河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4.在2年内未通过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硕士学位资格,不得再次申请硕士学位。

(四)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

达到同等学力水平的同力学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培养单位提出硕士学位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培养单位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符合硕士学位申请资格的人员名单。

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决议及对学位申请人授予资格的审核,作出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申请人硕士学位的决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审核的基础上,对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经表决通过后,作出授予学位申请人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学校向通过学位申请人员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三、学习年限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同力申硕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学习年限自完成注册之日开始计算,专业知识水平认定(课程水平认定和全国统一考试水平认定)最长年限为4年;硕士学位水平认定最长年限为2年。

🔳 收费标准

学费按照学校核定收费标准收取,根据培养过程分阶段分次缴纳:

第一阶段:专业知识水平认定阶段即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学费8000元/人。

第二阶段:硕士学位水平认定阶段即通过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后,进入学位论文指导前,缴纳学费8000元/人;学位论文评阅前,缴纳学费8000元/人。

主动放弃学习者或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者,学费不予退还。

学费统一交至学校财务账户。学生缴费以支付扣费成功为准。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收学费。

🔳 声明事项

1.同等学力人员获得硕士学位,仅表明本人的学术水平已达到所获学位的水平,不涉及学历。学校不出具任何有关学历的证明。

2.同力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所缴学费不予退还。

3.同力人员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统招硕士研究生待遇,无我校研究生学籍,不享受奖助学金,不参与评奖评优。

4.学习期间的食宿、教材以及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费等均由学员个人自理。学位论文首次送审费用由学校承担,二次送审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学校关于同力申硕的通知,均以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www.htu.edu.cn/jxjy/)发布的信息为准。一经发布,即视为已有效告知相关人员,请及时关注并查阅。因个人疏忽、未及时关注官网信息或未按时查看通知等原因,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6.同力人员请务必关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课程学习、全国统考及论文答辩等各环节安排(报名及培养流程图见附件8)以及相应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避免因错过截止时间影响学位申请进程。

7.学校严格遵照国家教育收费管理规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除官网公示的收费项目外,我校严禁任何部门或个人以学校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学生自愿选择参与的各类校外培训、考试辅导等第三方服务,均属于个人行为,相关费用、服务质量及法律责任均由学生与服务提供方自行协商承担,与我校无关。

8.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若后续国家有新政策出台,以新政策为准。

9.本预告简章由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 联系方式

为规范招生秩序,切实维护广大考生权益以及我校办学声誉,学校所有招生信息均以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www.htu.edu.cn/jxjy/)发布信息为准,学校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收费用,学费请严格通过学校官方指定渠道缴纳。

学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

继续教育学院(同力工作项目办)招生咨询服务电话:

联系电话:0373-3328126  15890195288

监督电话:0373-3328787

邮政编码:453007

🔳 相关附件(可在资料下载项下载)

1.《河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师大继教〔2025〕2号)

2.《河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师大学位〔2025〕2号)

3.《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师大研〔2023〕8号)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包括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使用对照表

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6.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流程

7.河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8.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及培养流程图